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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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二、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張博偉先生(聯絡電話:02-8512-6000分機6445、電子信箱:masao086@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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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二、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張博偉先生(聯絡電話:02-8512-6000分機6445、電子信箱:masao086@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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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活動徵件重點摘述如下:
二、
1.參加資格:於中華民國登記之法人(包括公司、大學、研究機構、醫院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之個人。
2.徵案階段:早期開發、臨床前、早期臨床試驗。
3.徵案類型: I. mRNA 技術、傳遞系統與優化 (mRNA technology, delivery systems, and optimization) ;II. 生物醫學研究(Biological research)。
4.徵案領域:以下列五大治療領域為主,傳染病( Infectious diseases )、免疫腫瘤(Immuno-oncology)、罕見疾病(Rare diseases)、心血管疾病(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自體免疫疾病(Autoimmune diseases)。
5.檢附文件:摘要(Executive summary,A4文件格式1頁,字型大小不可小於12級字,請以中文以及英文撰寫)、提案(格式限定為簡報並以英文撰寫)及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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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家庭教育專業課程,並透過服務學習之策略,依據原住民族家庭教育之需求研發及執行原住民族預防性及支持性之家庭教育方案,暨提供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相關系所學生或原住民族學生職涯探索機會,提升其服務學習理念與行動,爰辦理本計畫。
二、 本計畫申請對象如下:
三、
1. 國內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系所或名稱內含家庭之系所。
2. 國內大專校院之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及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
3. 除上述對象外,各大專校院之家庭教育研究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或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等相關單位得結合上開系所共同研提計畫參與;申請團隊須出立合作學校(系所)用印之合作意向書(內文由各團隊視實際合作內容自行訂定)。
四、 本計畫期程暫定如下:
五、
1. 受理申請期間: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共識營:計畫核定後1個月內。
3. 計畫執行期間(含成果發表會):自本部核定之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服務計畫須於114年9月15日前辦畢,並於同年9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由本部於同年10月至11月間擇日辦理成果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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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作業將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受理報名,線上申請期間自113年6月1日至7月5日止。
二、補助規範及申請表件,可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站(https://reurl.cc/9v6yjO)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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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招標訊息,請以政府採購網公告訊息為主,如需電子領標,請洽研發處。
項次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
截止
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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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單位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申請單位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需為室內設計裝修相關背景,熟悉室內設計裝修產業者,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 計畫目標:
四、 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中即針對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相關科別訂定相關規則,而在考試院過去的各項考試與銓敘認定中皆有針對相關新舊銜接之過渡時期提出落日條款,用來規定部分或全部條文在特定日期後終止生效。這樣的條款通常是為了在既有條文失效前提供一個緩衝期,以便相關人員或機構可以準備和實施必要的配套措施。本委託計畫即針對該項疑慮提出相關研究,探討過去各相關科別之落日條款,包含(1)應考資格擬定、(2)減少考科條件(對應可減考科目建議,此部分先評估其他科別之減免原則)、(3)過渡時程擬定與相關條款建議等,對本業界有利之參考條件等三大面向進行資料彙整與分析,希冀提出最佳與可行之方案,於確定室內設計技師國考堆動成功時,能直接提供考選部進行參酌之依據。
五、 相關期程:
(1) 公告徵求計畫書: 民國113年5月15日前公告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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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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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第九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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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辦理。二、本次除受理依上開兩作業要點提出之申請案外,亦一併受理量子科技高階人才培育方案-量子科技千里馬計畫、國科會與國外政府或科研補助機構簽訂之科技合作協議所補助之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且全面實施線上申請(本校設收件截止日為7月25日23時59分截止),重點說明如下:(一)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二)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相關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等資訊,請至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網站「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之「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114年度計畫徵求」 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及114年度計畫徵求」項下下載。(三)本項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人/學員應自行確認符合欲前往之研習國家或機構,針對研習人員之權利義務、身分種類、對應身分種類之要求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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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科會與印度DST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二、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基礎上,增核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附件申請須知。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開始,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四、申請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印方DST之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助理:許樂加小姐,電話:2737-7959。(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