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度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科別落日條款」委託專業研究計畫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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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單位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申請單位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需為室內設計裝修相關背景,熟悉室內設計裝修產業者,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 計畫目標:
四、 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中即針對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相關科別訂定相關規則,而在考試院過去的各項考試與銓敘認定中皆有針對相關新舊銜接之過渡時期提出落日條款,用來規定部分或全部條文在特定日期後終止生效。這樣的條款通常是為了在既有條文失效前提供一個緩衝期,以便相關人員或機構可以準備和實施必要的配套措施。本委託計畫即針對該項疑慮提出相關研究,探討過去各相關科別之落日條款,包含(1)應考資格擬定、(2)減少考科條件(對應可減考科目建議,此部分先評估其他科別之減免原則)、(3)過渡時程擬定與相關條款建議等,對本業界有利之參考條件等三大面向進行資料彙整與分析,希冀提出最佳與可行之方案,於確定室內設計技師國考堆動成功時,能直接提供考選部進行參酌之依據。
五、 相關期程:
(1) 公告徵求計畫書: 民國113年5月15日前公告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