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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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傑出研究獎遴選作業要點」第九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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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辦理。二、本次除受理依上開兩作業要點提出之申請案外,亦一併受理量子科技高階人才培育方案-量子科技千里馬計畫、國科會與國外政府或科研補助機構簽訂之科技合作協議所補助之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且全面實施線上申請(本校設收件截止日為7月25日23時59分截止),重點說明如下:(一)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二)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相關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等資訊,請至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網站「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之「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114年度計畫徵求」 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及114年度計畫徵求」項下下載。(三)本項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人/學員應自行確認符合欲前往之研習國家或機構,針對研習人員之權利義務、身分種類、對應身分種類之要求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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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科會與印度DST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二、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基礎上,增核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附件申請須知。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開始,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四、申請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印方DST之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助理:許樂加小姐,電話:2737-7959。(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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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科會與捷克技術署(TACR)所簽訂合作瞭解備忘錄辦理。二、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基礎上,增核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四、申請須知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捷方TACR之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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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農業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署113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三、
1. 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2. 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3. 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3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4. 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 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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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計畫之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https://transcan.eu/funding/calls/joint-call-jtc-2024-.kl)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二、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三、計畫主持人主持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件數至多以2件為限。四、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依據「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方案(附件),得至國科會網站線上提出「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案。五、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以新臺幣3,000千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六、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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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檢附本案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或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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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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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可至客家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reurl.cc/gDx2zL),或逕洽承辦人姜汶均,電話:(02)8995-6988#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