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轉型正義教育實施計畫」及說明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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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助對象:一、依照「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為促進轉型正義扎根學校融入教育,鼓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民間團體運用多元形式推廣,以傳遞轉型正義價值文化,特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轉型正義教育實施計畫」,並辦理說明會。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如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學校單位、學校社團、學校教職員工生、研究人員。中央機關及原臺灣省政府核准立案之機構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以下簡稱民間團體):辦理轉型正義教育推廣對象須包含有大專校院師生始得申請。三、補助項目:運用政治檔案進行壓迫體制與案件當事人沿革專題或學校沿革專題之學術研究及成果發表。自行或委託(如跨校或館校合作)研發轉型正義教育所需課程、教材、教案或刊物(含數位影音資料)。配合研發成果辦理學校教職員工生或社區民眾相關研習或活動。自行或合辦(校際合作、教師社群、館校合作、與在地文史工作者或民間團體合作)運用多元形式(如讀書會、工作坊、知能研習、演講論壇、不義遺址參訪、各類展覽、微電影、舞臺劇、真人圖書館等)及雙向溝通辦理轉型正義教育活動。辦理校內教職及學生身分受難者名譽回復事宜,如平反儀式、修編校史、案例分享活動、口述歷史紀錄等。辦理校園威權象徵移除後之空間重建復原,或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以其他方式之教育處置等。以上各項目之申請主題包含轉型正義的族群視角、性別與家庭視角、人文藝術視角與山海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