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從國外再犯預防推動機制探討我國犯罪預防到社會復歸之整合--以政府組織運作及跨域資源投入為中心」委託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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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檢送法部務109年3月23日法保字第10905504270號書函影本1份。
二、 相關招標資料請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查看,招標案號為W1090316,投標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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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檢送法部務109年3月23日法保字第10905504270號書函影本1份。
二、 相關招標資料請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查看,招標案號為W1090316,投標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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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活動資訊公告於科技部網頁,網址如下:http://www.most.gov.tw/folksonomy/detail?subSite=&1=ch&article_ uid=ed63d3f8-459c-4314-8943-00da45cbbc42&menu_id=d3c30297-bb63-44c5-ad30-38a65b20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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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標訊息業已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相關說明如下:
(一)標案名稱:臺灣民眾對檢察體系之認知與滿意度調查研究
(二)案號:109-A-014
(三)預算金額:新臺幣55萬元。
(四)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廠商
(五)截止投標日:109年3月31日(星期二)17時。
二、 詳情請參閱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內容,並以其公告資訊為準。該網站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800-080-511,標案採購程序問題請洽吳組員02-27331047轉1508,需求內容請洽李助理研究員02-27331047轉1706。
三、 檢附「臺灣民眾對檢察體系之認知與滿意度調查研究」委託調查需求書及評審須知乙份,敬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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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揭補助計畫聚焦文化內容力之提升並催生內容產業生態系,鼓勵從在地文化素材出發,加速產製升級及內容的科技應用,爰本院藉由旨揭補助計畫以催生精彩多元、具國際市場潛力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Intel lectual ProPerty,以下簡稱IP),及lP衍生創作,同時鼓勵業者就產業斷鏈點提出解決方式及創新產業領航方向,帶動整體文化產業發展。
二、 旨揭補助計畫申請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專人送達以徵件截止日下午5時30分前收到為準),相關申請訊息(https://taicca.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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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科技部108年11月25日科部科字第1080076568號、109年2月12日科部科字第1090009164號函諒達。
二、 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張華維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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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實施要點」及「科技部辦理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辦理。
二、 旨揭選拔案採線上申辦方式,由被推薦人至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線上作業系統(https://wiraap.most.gov.tw/IRAPortal/home/Home.aspx)填寫並上傳推薦資料,逾期送達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 本獎項作業要點、推薦書表及上傳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獎勵科技人才」之「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下載使用。
四、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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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科技部「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辦理。
二、 申請案係由申請人自行向本部提出申請,無須透過貴機構推薦,博士後人員及應屆畢業博士生符合上開要點之申請資格者,皆可申請。
三、 申請人須於科技部網站線上申請系統於旨揭開放期間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文件繳交;另需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由申請人親筆簽名後於今年8月14日前寄達本部,始完成報名程序。
四、 申請人之外語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成績,且達最低申請成績門檻。
五、 科技部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及日本等國家級研究機構簽有合作協議,另本部於「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所公告推薦之頂尖國外研習單位跨及14個國家、89個機構,可學習尖端研究之實驗室達200間,申請人可參考前往研習,但不以此為限。
六、 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推薦之國外研習機構及申辦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告於科技部網站,查詢路徑: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各類補助辦法\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109年申請110年出國者適用)。申請前請自行下載參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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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辦理。
二、 申請程序:
(一)推薦機構(即博士生在國內就讀之大學)
1、本校設定收件截止時間為109年7月30日深夜11:30。
2、應利用科技部「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審核各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所送申請文件是否齊備,並將審核通過之申請案經由線上作業系統予以彙整、於7月31日中午12時以前向本部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應備函(建議採電子公文)檢附申請名冊於8月14日前送達科技部。
(二)申請人(即博士生)
1、須於6月1日至7月30日,於科技部網站完成線上申請資料繳交,經推薦機構審核通過後,統一向本部提出申請。
2、申請文件之英文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
三、 科技部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及日本等國家級研究機構簽有合作協議,另本部於「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所公告推薦之頂尖國外研習單位跨及14個國家、89個機構,可學習尖端研究之實驗室達200間,推薦機構得鼓勵申請人前往研習,但不以此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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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除「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人文司申請延攬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 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 檢附「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格式)各1份。
四、 本案公告於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吳淑真小姐,聯絡電話:02-27377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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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鑑於近日歐美及中東地區疫情擴大,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防疫及旅遊警示,貴機構執行本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如因受疫情影響,致有申請執行內容變更及其相關費用報支等事宜,請依旨揭處理原則辦理。
二、 千里馬計畫、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案,原分別規定須於109年10月31日、12月31日前完成簽約並前往國外研習機構進行研究,若受疫情影響致無法依合約成行,可申請計畫變更,經本部審查通過者,放寬規定調整渠得於上開期限前完成簽約撥款後,至遲於簽約完成之日起1 年內前往國外研究機構執行研究,惟屆期未完成者,仍應註銷本項補助並繳還已撥付款項。
三、 臺德三明治計畫109年春季班受補助學員,因疫情原因提前返臺者,得延後執行赴德進修,在德時間總和以計畫原核定時間為限。惟學員應於再次赴德前1個月依程序辦理計畫變更,並於110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屆期未完成者,應註銷本項補助並繳還已撥付款項。
四、 本原則公告於本部科教發展與國際合作司官網(https://www.most.gov.tw/sci/ch)「國合業務公告」項下,並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各項訊息,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