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共同辦理「德國創新挑戰賽(Falling Walls L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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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活動資訊亦公告於德國DAAD網頁(網址如下:https://www.daad.org.tw/zh/2021/03/29/2021-falling-walls-lab/)及科技部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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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活動資訊亦公告於德國DAAD網頁(網址如下:https://www.daad.org.tw/zh/2021/03/29/2021-falling-walls-lab/)及科技部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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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科技部與波蘭NCBR所簽署之雙邊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2年1月1日開始,以1-3年期計畫為原則,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 徵求公告詳如附件,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科技部及波方NCBR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余沁琳小姐,電話:(02)2737-7559。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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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後條文如下:
十、 申請機構應依 本部 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
(一)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 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 、 獲博士學位之日 或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 起三年內 提出。
(二) 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五)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以申請ㄧ件為限;第五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前項各類申請案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後經申請機構撤回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本部本部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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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科技部與德國DAAD於1997年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 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臺德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分別向本部及德方(DAAD)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2022年1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部將補助臺方研究人員赴德國研究訪問相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 檢送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如附件(共二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部科國司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資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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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科技部與日本JST簽署之科技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 申請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 徵求申請須知詳如附件,相關表格及英文說明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須分別依科技部及日本JST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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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科技部與韓國NRF簽署之科學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 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 徵求公告如附件,相關表格及英文說明於科技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須分別依科技部及韓國NRF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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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提升個別領域大專校院學生以人工智慧技術解決所屬領域之問題,徵求具備個別領域專業之團隊,收集資料並取得授權,加以標註後,舉辦人工智慧競賽,並在賽後將資料整理,開放各界教學研究使用。
二、 計畫辦公室訂於本(1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4點於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第一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辦理徵件說明會,歡迎有意推動本案者派員參加。並於3月28日前至報名網頁(https://reurl.cc/Q72vlo)報名。
三、 詳細資訊請參考AI CUP 計畫辦公室徵件說明網頁:https://reurl.cc/1g85pV。
四、 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央大學許嘉凌小姐,電話:03-4227151轉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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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辦理。
二、 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0年4月15日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本予本署存參。
三、 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sinweichen@ntnu.edu.tw(陳助理,02-77493247),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0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
四、 另,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五、 本案推動成效將由本署委辦之專案團隊籌辦研究成果分享會等事務,惠請核定獎勵之著作申請人預為因應,以落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之政策精神。
六、 隨文檢附「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格式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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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及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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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量近年公園綠地廣場工程案件,需納入全齡化設計、通用設計、保水及相關法規外,設計內容及使用工法也因不同基地條件,細節有所不同,再者,同一工法其細節、圖說規範、工料分析、完工品質及維護方式配套設計亦有所不同,為提升機關人員及承攬廠商執行效率,故辦理此使用手冊委託專業服務以使用手冊(工具書)形式提供機關人員及承攬廠商做為執行之依據、檢核之原則性參考,並辦理此次公開招標說明會廣納各方意見納入、調整需求內容。
二、 本處謹訂於110年4月1日下午2時0分於本處二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旨揭說明會。
三、 欲出席單位,請於110年3月31日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報名。
四、承 辦 人: 張家翔
聯絡電話: 23815132轉227
電子郵件: db-13205@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