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不含科技部)研究計畫招標訊息(公告日期:111年09月19日~111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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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招標訊息,請以政府採購網公告訊息為主,如需電子領標,請洽研發處。
項次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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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科會與法國國家研究總署(French National Research Agency, ANR)2007年1月25日簽署合作協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採2階段作業,第1階段申請係由法方ANR受理,臺法雙方計畫主持人應依旨揭受理時程於法方ANR 線上系統完成申請( 網址:https://anr.fr/en/call-for-proposals-details/call/aapg-generic-call-2023/)。第2階段之申請時程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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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
(一)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事實起至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女性計畫主持人。
(二)單親或育嬰留職停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之男性計畫主持人。
二、補助項目:依計畫實際需要,經審查後從優核給博士級研究人員、專任及兼任研究人力費用。
三、申請方式
(一)應檢附文件
1、懷孕或養育事實之女性計畫主持人:孕婦健康手冊(須含封面及登載初次產檢紀錄日期內頁)、醫師診斷證明(須含開立日期)、新生兒出生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懷孕或生育事實文件(擇一)。
2、單親男性計畫主持人:自主聲明文件。
3、育嬰留職停薪男性計畫主持人:申請機構核准文件。
(二)申請途徑
1、已有計畫
(1)博士級研究人員:依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請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延攬科技人才與兩岸科技交流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2)專任、兼任研究人力: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規定辦理,請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經費變更項下申請追加經費。
2、未有計畫:隨計畫申請案一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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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應用型研究育苗專案計畫試行要點」、計畫補助合約書及執行同意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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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增進科研採購資訊之可及性及透明性,並提供各學研機關(構)自願性登錄科研採購招標資訊之服務平台,國科會特建置旨揭專區。自110年9月30日試行以來,即將屆滿一年,申請機構及件數皆有顯著成長,爰予正式啟用。
二、檢附旨揭專區操作說明,請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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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111年9月16日院臺科字第1110027715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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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12年度科研計畫執行期程原則自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其計畫類型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重點計畫:包含5項主題,分別為「淨零排放連結空污減量」、「精準控管O3前驅物區域排放」、「研發高效低成本模組化中小型企業VOC防制技術」、「車輛防竄改檢測技術」、「城市綠化與空污減量效益研究」,計畫經費以新臺幣(下同) 300 萬元為上限,提出研究規劃方向之預期成果應切合需求,申請單位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提出研究計畫書。
(二)一般計畫:包含「環境調查分析」、「政策管理應用」、「排放推估資料」、「防制技術研發」、「監測技術與智能化應用」、「風險評估與經濟效益」、「創新研究」等7大類,共15項主題,計畫經費以100 萬元為上限,促使學校發揮創意及想法,提出具體研究內容;申請流程區分研究構想書與研究計畫書兩階段,申請單位請於111年9月30日前提出研究構想書,經本署通知獲選後,於111年10月31日前提出研究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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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揭計畫申請資格為大專校院視覺藝術、音樂、表演相關科系師生,詳細辦法請見附件資訊。
二、 檢附該會原函、計畫及申請表各1分,如有疑義請洽王道銀行教育基金會林小姐、伍小姐,連絡電話(02)8752-7000#12906、12907;電子信箱obankef.org@gmail.com;或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o-banke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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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或簡稱)。
二、檢送「生技醫藥核心設施平台管理作業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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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科技領域特殊專長」,業經國科會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以科會科字第1110058720B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資格條件及應備文件(檢核表)、英譯版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