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鼓勵產學合作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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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國科會最新訊息說明:為促使大專校院及學研機構有效運用研發能量,建構技術合作聯盟,國科會積極推動「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簡稱:產學小聯盟),以建構新型態的產學合作平台;此專案已於本月初(11/1)正式對外公告相關計畫徵求事宜。為利各界對本專案的了解,並利未來推動辦法的修訂,國科會將舉辦意見溝通座談會。※時間與地點如下,不需報名,有興趣者請踴躍參加。北區:時間:101年12月10日(一)下午3:00~5:00地點:國科會 科技大樓2樓 第13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國科會聯絡電話:(02)2737-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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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23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7144號函辦理。二、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並自101年11月15日生效。三、修正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修正本辦法第16條:「開發型」產學合作計畫,將合作企業配合款由30%調減為20%。2、修正本辦法第20條:研發成果歸屬部分,刪除但書所定「單一合作企業配合款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者」始得議定之限制。四、修正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修正本合約書第20點:「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業經本會於101年5月7日以臺會企字第1010027188A號令修正名稱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配合修正補助合約書。五、目前執行中之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期程如屬多年期計畫(先導型至少2年、開發型至多3年),其預核次年以後之產學計畫,適用新修正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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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101.11.08 101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09.09 99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06.12 96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輔仁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各類產業發展及知識之累積與擴散,發揮本校研究、訓練、教育、服務之功能,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外學術研究計畫暨產學合作計畫(以下簡稱各項計畫),指本校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合作辦理下列事項之ㄧ者:
一、各類研究發展及其應用事項:包括專題研究、物質交換、檢測檢驗、技術服務、諮詢顧問、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創新育成等。
二、各類教育、培訓、研習、研討、實習或訓練等相關合作事項。
三、其他有關本校智慧財產權益之運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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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公告廢止「輔仁大學辦理校外學術研究計畫暨產學合作計畫實施要點」,請 查照。 說明: 依據101年11月08日101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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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試行要點」補充說明!
一、 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14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5556號函辦理。
二、 國科會及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企業籌組聯盟,促進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企業共同投入前瞻技術開發,有效縮短產學落差,業於今(101)年11月1日公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
三、 為利申請機構研擬構想書,謹就部分規定釋示如下:
有關本要點第8點第2款第2目之1,主持人、整合型計畫之總計畫主持人、子計畫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每月不逾新臺幣2萬元、共同主持人之研究主持費每月不逾1萬元之規定,以及同點款目之2之a,專、兼任助理、客座科技人才或博士後研究人員及臨時工等,得依本會所訂標準支領酬金之規定,係在規範政府補助款投入之經費,而非規範合作企業投入之自籌款。
註:國科會產學業務聯絡電話:
(受理收件)綜合處曾黛如小姐,電話:(02)2737-7571,電子郵件:tjtseng@n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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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
學界能源科技專案分類如下:
(一)創新先導型:從事能源科技創新突破構想相關研究及發展。
(二)技術整合型:以產學聯盟方式,從事新及再生能源與節能減碳技術、產品或系統整合相關研究及發展。
學界能源科技專案之計畫期程及補助經費,應符合下列標準:
(一)創新先導型:計畫期程為一年以上,並以二年為限,其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技術整合型:計畫期程為二年以上,並以四年為限,其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能源局得公告停止受理學界能源科技專案之申請。
三、學界能源科技專案之申請期間,由能源局公告之。
單一學術機構於單一年度就同一主題提出之計畫構想書,以一項為原則;其於同一時期執行之學界能源科技專案計畫,以不超過三項為原則。
目的:
面對全球環境變遷及能源供應安全之挑戰,新興能源科技或節能減碳科技之開發,以及綠能產業之推展,已成為各國政府施政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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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面對全球環境變遷及能源供應安全之挑戰,新興能源科技或節能減碳科技之開發,以及綠能產業之推展,已成為各國政府施政重要課題。
經濟部於101年10月31日公告「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與「經濟部推動產業進行能源科技研究發展執行要點」,冀能善用學界厚實研發能量,投入能源技術之構想研究,並結合產業界,以期促進能源產業分工及整合,鼓勵學界與業界從事技術創新及應用研究,建立自主研發能力。
經濟部能源局訂於101年11月27日(星期二)假台北科技大學舉辦學界/業界能源科技專案102年度聯合說明會。歡迎有意投入能源科技研發之大專院校及業界先進,踴躍報名參加!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日 期:101年11月27日(星期二) 五、地 點:台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B425演講廳 (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第六教學大樓B1)
★ 敬請於101年11月15日前完成報名,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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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大聯盟」與「產學小聯盟」之摘要表
僅供參考 相關資訊請逕至國科會網站下載相關規定及試行要點
計畫類型
產學大聯盟(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產學小聯盟(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
受理申請日
即日起受理申請
11/12起
校訂截止日
12/10(一)
12/14(五)
申請方式及
應檢附文件
一、有意申請者於12/10 (一)前上線完成計畫書送出後,通知所屬系所線上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六份及光碟片,並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用印後,於12/11下午16時前,送至本中心辦理彙整,以利機關繳交送出。
二、請申請人同步將構想書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會綜合處曾黛如小姐。
一、有意申請者於12/14 (五)前上線完成計畫書送出後,通知所屬系所線上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及主持人資格切結書,並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用印後,於12/17下午16時前,送至本中心辦理彙整,以利機關繳交送出。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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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產學小聯盟)」11/12起至12/14(校訂截止日)受理申請!
校內線上繳交截止日:即日起 至101年 12月14日(五)止。 繳交窗口:產學智財策略中心 SL101(羅耀拉大樓一樓) 洽詢電話:分機3188
一、 依據國科會101年11月05日臺會綜三字第1010073794號函辦理。
二、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校內受理期間至101年12月14日止,請有意申請者於12/14(五)前上線完成計畫書送出後,通知所屬系所線上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1份及主持人資格切結書,並經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用印後,於12/17下午16時前,送至本中心辦理彙整,以利機關繳交送出。
三、 本計畫以「服務」為目的(對外提供技術之協助與服務),以減少學用落差為主,與國內中小企業共同專注於某個核心技術,共組產學聯盟,聯盟運作方式以及對聯盟會員之服務或輔導規劃為本計畫申請的重點。
四、 國科會每年約編列1億元左右,申請獲准的產學小聯盟,計畫為期3年。每件每年最高300萬元。
五、 計畫類型:以個別型或單一整合型計畫形式提出。
六、 申請本專案之研究計畫如已獲其他機構之研究經費補助者,需於申請書上詳列補助單位及經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