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校「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之管理費編列原則
由 admin 在 發表
主
旨:
重申本校「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之管理費編列原則,敬請 公告周知,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101學年度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
依「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款「各項計畫之執行,均應編列計畫總經費 15%以上之行政管理費。計畫總經費應包括計畫執行經費及行政管理費。」。
三、
隨函檢附管理費試算表,請 參卓。
附件:
01.輔仁大學校外學術研究暨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02.管理費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