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navigation
主 旨: 更正本校「華梵藝術與設計學報第十期徵稿啟示」案,稿件截止日期為104年3月31日,請 查照。 說 明: 原103年11月25日華梵藝字第1030002843號函,說明二中誤植本學報稿件截止日期為103年3月31日,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