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週一, 10/29/2012 - 00:00 發表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舉凡涉及「院系所學位學程」之新設、系所合併、停招、裁撤、核定名額增減、學籍分組、轉型學程與各項專班之設置與調整,均須提送校內各層級會議討論(院務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會議→董事會),經會議通過之調整將依各相關辦法指定時程報部。相關法規申請表格各院系所一覽表 myurl: http://ud.rdo.fju.edu.tw/node/32發佈單位: 校務發展暨評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