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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詳閱申請須知(如附件)。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7年3月31日至2030年3月30日止,為期3年,合作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三、本案徵求資訊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四、本案聯絡人:(1)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陳怡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682。(2)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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