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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案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1. 申請期程:每學年度收件1次,本學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碩(博)士論文為主。
2. 適用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縣市教育局(處)人員、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
3. 研究主題: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並符合「2030以學生為中心 為幸福而教」計畫架構之研究主題之一(含以上)。
二、 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授權書、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博)士論文。
三、 經費獎勵:
四、
1. 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
2.
i. 本市人員:每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ii. 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每件補助5,000元。
3. 博士論文:
4.
i. 本市人員:每件補助3萬元。
ii. 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每件補助1萬5,000元。
myurl:
http://rdar.rdo.fju.edu.tw/node/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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