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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育部為因應國家發展新南向計畫,加強國際雙邊學術合作及人才交流,補助我國師生赴南向國家進行學術領域之研究交流,由醫藥領域學術型領域聯盟辦理年度研究案之徵件及審查作業。
二、 本計畫申請補助項目分2個項目:(1)選送我國師生赴東協及南亞國家進行研修與講學、(2)引薦東協及南亞國家教研人員來臺進行研究合作。
三、 有意提出申請者,請於10月17日前備「校外研究事項處理單」及相關資料,送研發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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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dar.rdo.fju.edu.tw/node/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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