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週一, 05/21/2018 - 00:00 發表 一、 本次修正規定中有關獲獎人得提出1件研究計畫部分,105及106年度獲獎人亦得予適用,得自公告107年度獲獎名單後2年內,依本部公告時程提出計畫申請。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myurl: http://rdar.rdo.fju.edu.tw/node/1308發佈單位: 研究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