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陳春山法制研究基金「世界公民典範一未來領袖培育計畫」
一、 本基金於民國106年8月起與社團法人台灣全球品牌管理協會合作,發起「世界公民典範-未來領袖培育計畫」,旨在培育具備「造福社會、永續創新」核心價值觀之俊碩人士,成為新世代「世界公民典範」。
二、 關於旨揭活動之時間、地點、進行方式安排如下:
(一)主辦單位:公益信託陳春山法制研究基金、社團法人台灣全球品牌管理協會。
(二)協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亞洲經貿辦事處。
(三)培育對象:贊同本計畫使命與核心價值之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下列:39歲以下律師、法研所研究生、商學與人文社會研究生或相關專業人員,及其他經推薦之優秀人士。
(四)進行方式:
1.安排培育對象參與企業、政治、公益領導人會談及相關活動,如:聚餐、演講或1日CEO隨身行等活動。
2.導師制:培育對象透過與其所屬導師密切互動,開拓視野,建立自身核心價值。
3.學長姐制:共同學習,教學相長。
4.獲選者應參與下列活動:
(1)參與領導人與談會及相關活動(與專屬mentor導師互動、培育學弟妹、舉辦公益或社企活動)。
(2)活動後提供一頁心得文至群組網頁、官網(領導人的核心價值、自身的感想與啟發)。
(3)出席LFW(Leading Future World Forum)論壇分享參與本計畫心得與收穫。
(4)參與全品會建立全球品牌(Making Global Brands,MGB)活動。
(五)選拔方式:
1.參與者提供:
(l)自傳:含自我核心價值、對於全球與台灣未來的願景與規劃、公益服務經驗,參照附件一。
(2)自我才能評估表,參照附件二。
(3)推薦函與推薦信,參照附件三。
2.名額:每年5-10人,必要時得增加人數。
3.請參與者將上述自傳、自我才能評估表分別以電子郵件以及紙本寄送。紙本收件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五號世貿中心七樓D-13室,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亞太經貿辦事處收。並請於寄件人處標明「參加WCL未來領袖培育計畫選拔」之字樣。電郵收件地址:LouisaHsin1230@gmail.com,電子郵件主旨請寫為:「姓名_參加WCL未來領袖培育計畫選拔」。
4.收件截止日期:民國107年2月21日,以郵戳為憑。
三、 煩請貴校將計畫以及參加辦法告知碩博士生,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
四、 本計畫歡迎外籍學生,若有符合前揭資格之外籍學生,亦請貴校多鼓勵其參與申請。惟該外籍學生須具備中等以上華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