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規定之資格者,請於107年4月15日前踴躍推薦
一、 依據「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的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為限。
(二)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各在85分以上,或各列全班人數前5%(大學部四年級)、25%(碩士班)、40%(博士班)。
三、 應檢具之資料:
(一)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或學業成績百分比證明單正本。
(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應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應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研究論文:研究範圍為經濟、金融相關議題的研究論文一篇。
(四)「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一份。
(五)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研究論文若以英文書寫,請附中文摘要。
四、 經本行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大學部每名新台幣1萬5千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1萬8千元,博士班每名新台幣2萬5千元。獲獎論文經得獎人同意後,本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支付稿酬。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作為本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
五、 本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屆時請獲獎學生至本行參加頒獎典禮。
六、 檢附本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附件一)、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附件二)及個資告知事項(附件三)各一份,請自行複印備用,或至本行網站(www.tcb-bank.com.tw)下載專區下載。
七、 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7年研究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