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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府「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補助要點」辦理。 二、 檢附「澎湖縣政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獎補助要點」及本府縣政建設學位論文優先補助論文題目彙整資料各1份供參,請於期限內檢附前揭要點第4點、第12點所列文件向本府行政處(綜合規劃科)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