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6新北市漫畫徵件競賽」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5年3月29日新北文發字第1050541128號函辦理。
二、 該局自100年起辦理動漫畫系列徵件競賽,為賡續發掘漫畫創作人才,推動具在地文化特色之動漫產業,今年規劃結合新北市文化資產,辦理「2016新北市漫畫徵件競賽」,期蓄積創作能量,為動漫產業注入活力。
三、 旨揭徵件競賽辦法說明如下:
(一)競賽類別:分為「原創漫畫」及「手機漫畫」等2項類別。
(二)參賽資格:不限年齡、國籍,可接受共同創作(團體或工作室),以正體中文創作之作品為限。
(三)徵件主題:作品劇情須結合位於新北市境內,並經該局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或經文化部公告之世界遺產潛力點,進行創作。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9月30日17時30分止(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
(五)獎項及獎金:各類別將分別選出首獎1名、貳獎1名、優選5名,總獎金逾新臺幣40萬元。
(六)作品規格、報名方式及報名表格:詳各類別徵件簡章(如附件)。
四、 詳細競賽及報名辦法,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徵件/比賽/申請」下載競賽簡章及文化資產參考資料,並請至「新北市文化資產網」(http://www.boch.gov.tw/boch/NewTaipei)查閱新北市文化資產相關資料。
五、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聯繫: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魏伶容(02)29603456 分機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