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24/05/06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旨揭計畫之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https://transcan.eu/funding/calls/joint-call-jtc-2024-.kl)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二、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三、計畫主持人主持國科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件數至多以2件為限。四、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依據「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方案(附件),得至國科會網站線上提出「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案。五、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以新臺幣3,000千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六、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4/05/0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2024/05/0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依連江縣「馬祖研究」申請補助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檢附本案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或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2024/04/30 發布單位:校務發展暨評鑑中心
一、依112年07月31日輔研二字第1125017283號及113年04月22日輔校會字第1130007831號函辦理。二、113年1-7月獎補助經費核銷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 113年1-6月:核銷截止日113年06月28日(五)。1. 經常門一萬元以上請購截止日113年06月14日(五)。2. 113年5月及6月所發生之支出憑證,請於當月月底前送達研發處校發中心。(5月發票5月核銷;6月發票6月核銷)(二)113年7月(07月01日-07月22日)之核銷注意事項:1. 僅受理該期間應辦理活動所產生之憑證(如成果發表等項)或資本門已請購尚未核銷,其餘經費如文具、耗材不得報銷。單位須事先填寫7月辦理核銷申請表(詳附件),113年06月28日PM4:30前擲回研發處校務發展暨評鑑中心(羅耀拉SL101),確認後始可核銷。2. 113年07月01日-113年07月18日產生之單據,必須2日內將核銷憑證送至研發處;07月22日產生之單據,必須當日中午前將核銷憑證送至研發處(含經資門)。3. 當期(當年度)因逾期未能核銷案件,將退還請各單位另尋其它經費支應。三、相關單據核銷請各負責同仁、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用印並經簽署日期後,逕送研發處/校發中心續辦。四、本重要公告敬請轉知所屬單位承辦人周知。
2024/04/29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2024/04/26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可至客家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reurl.cc/gDx2zL),或逕洽承辦人姜汶均,電話:(02)8995-6988#554。
2024/04/26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二、補助對象:一、依照「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為促進轉型正義扎根學校融入教育,鼓勵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民間團體運用多元形式推廣,以傳遞轉型正義價值文化,特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轉型正義教育實施計畫」,並辦理說明會。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如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學校單位、學校社團、學校教職員工生、研究人員。中央機關及原臺灣省政府核准立案之機構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以下簡稱民間團體):辦理轉型正義教育推廣對象須包含有大專校院師生始得申請。三、補助項目:運用政治檔案進行壓迫體制與案件當事人沿革專題或學校沿革專題之學術研究及成果發表。自行或委託(如跨校或館校合作)研發轉型正義教育所需課程、教材、教案或刊物(含數位影音資料)。配合研發成果辦理學校教職員工生或社區民眾相關研習或活動。自行或合辦(校際合作、教師社群、館校合作、與在地文史工作者或民間團體合作)運用多元形式(如讀書會、工作坊、知能研習、演講論壇、不義遺址參訪、各類展覽、微電影、舞臺劇、真人圖書館等)及雙向溝通辦理轉型正義教育活動。辦理校內教職及學生身分受難者名譽回復事宜,如平反儀式、修編校史、案例分享活動、口述歷史紀錄等。辦理校園威權象徵移除後之空間重建復原,或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以其他方式之教育處置等。以上各項目之申請主題包含轉型正義的族群視角、性別與家庭視角、人文藝術視角與山海視角。
2024/04/15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各項招標訊息,請以政府採購網公告訊息為主,如需電子領標,請洽研發處。
項次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
截止
預算
2024/04/15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為落實組織法之法定任務,並加強與大學的合作與互動 ,特設立「中研學者計畫」,獎勵本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執行原創性的研究計畫,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稱為「中研學者」。執行原創性的研究計畫,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稱為「中研學者」。
二、申請人年齡須在55歲以下,114年度計畫之申請人須為民國59年(西元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三、本計畫採推薦制,每校至多推薦5名,各校請於本年5月31 日前檢附推薦名冊(表格如附件)函送本院,被推薦人並須於同年5月31日前於本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網址: http://asms.sinica.edu.tw/)提送申請意願書。本院將於同年6月30日前通知意願書審查結果,通過者應於同年7月31日前線上提送完整計畫申請書。
四、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以5年為期,每年擇優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800萬元研究經費,執行期間本院並額外核給研究經費10%之管理費。
2024/04/15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依國科會與Inserm簽署之雙邊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1年期),補助人員交流互訪及辦理雙邊研討會。二、我方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計畫主持人須為Inserm轄下機構之研究人員。三、我國及法國計畫主持人,須分別向國科會及Inserm於公告徵件截止期限內提出計畫申請書,始得成案。雙方提出之計畫名稱須相同,內容須經雙方同意。倘只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則無法受理。四、檢送本案徵求之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List。五、本案聯絡人:(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莊惟鈞科員,電話:(02)2737-7559。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旨揭計畫係為鼓勵臺灣與比利時雙方研究人員在各領域進行合作研究,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附件徵求須知。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我方每件計畫每年補助經費以新臺幣240千元為上限。三、徵求說明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FWO之規定辦理。四、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五、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湯卿媺研究員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依國科會與德國DAAD於1997年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臺德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分別向國科會及德方(DAAD)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2025年1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國科會將與各協議機構依公告內容補助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四、申請須知及各項英文申請表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各協議機構之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 請洽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依國科會與旨揭協議機構所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2024年受理申請與截止日期分別如下:(一)臺波(NSTC-PAS):校內截止時間-4月1日至7月11日(二)臺保(NSTC-BAS):校內截止時間-5月1日至7月24日(三)臺匈(NSTC-HAS):校內截止時間-5月17日至9月23日(四)臺斯(NSTC-SRDA):校內截止時間-10月1日至11月25日二、計畫申請書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及波方(PAS)、保方(BAS)、匈方(HAS)或斯方(SRDA)提出。任一方未收到計畫,則合作案無法成立。三、臺波(PAS)、臺保(BAS)及臺匈(HAS)計畫之執行期程預定自2025年1月1日開始,為期二年為原則;臺斯(SRDA)預定自2025年7月1日開始,為期二年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國科會將與各協議機構依公告內容補助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四、申請須知及各項英文申請表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各協議機構之規定辦理。五、本案聯絡人:(一)臺波(PAS)、臺匈(HAS)及臺斯(SRDA)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及雷佳臻小姐,電話:(02)2737-7557。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旨揭專案係國科會為提供外籍科研人才來臺實習管道,增加認識臺灣科研實力之機會,進而願意留臺深造或就業,以強化臺灣科研人力,特委由本院科政中心規劃辦理。二、本專案規劃內容重點如次:(一)更正實習期間:因各國學制時間不同,實習生可在每年5月至隔年2月期間內安排3個月以內的實習時間,來臺起始日不晚於每年12月;最後申請日為本年度9月15日。(二)提供名額:專案期間規劃提供600名實習生之實習機會。實習期間:最長3個月,由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間自行規劃安排實習職缺,除不可抗力或簽證因素,收到錄取通知後,不得請求變更或展延實習期間。(三)申請方式:提報實習職缺之計畫主持人或主動申請之外籍學生請至本專案網站(https://iipp.tw/),線上申請註冊帳號,並填妥相關資訊。(四)實習原則:計畫主持人於實習期間需給予實習生適當研究指導,並協助與臺灣學生互動交流及認識臺灣多元文化,原則上指導至多2位,考量國籍多元性,視狀況可增加指導實習生數;實習生須依參與計畫之研究主題及領域,進行相關研究學習與進度報告。三、為利本專案之推動,檢附專案英文申請須知(附件一)及廣宣文件1份(附件二),歡迎計畫主持人及外籍學生踴躍報名。
2024/04/12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依據國科會與義大利CNR簽署之合作協定辦理。二、檢送計畫申請須知1份如附件,相關作業時程及內容如下:(一)申請日期:113年4月3日至6月3日止(義方截止日以CNR公告為準)。(二)計畫執行期程:雙邊人員交流互訪為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2年期);雙邊研討會須於114或115年辦理(以1週為限)。(三)合作領域:生物多樣性、資訊與通訊技術及精準健康。(四)申請資格:我方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義方計畫主持人應為CNR轄下單位研究人員,且符合其資格規定。三、本案聯絡人:(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莊惟鈞科員,電話:(02)2737-7559。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4/04/09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一、廣納社會各界研究著作,汲取研究成果及政策建議,作為本府決策擬定之參考,本府歷年辦理臺北市政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資料作業,廣徵各界作品。
二、運用本府開放資料(含資料開放平臺之本府各機關開放資料集、各機關網站所公開資料,或依法向各機關申請獲准提供之資料),從事政策相關研究,可供本府參採者,敬請於1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投件,獲獎作品除提供獎勵金外,將於市政會議公開表揚。
三、研究報告之類型為刊登於國際或國內具審查機制專業性學術期刊之論文、各大專院校之碩博士論文、針對特定主題所企劃撰寫之專書,或至少2萬字以上之研究報告(若屬無既定格式之2萬字以上者,須製作封面及目錄)。另有關作業期程、審查標準及參獎格式等請詳參作業要點(如附件),亦可至本會官網參考歷年參獎作品(首頁 熱門服務 臺北市政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資料,網址:https://rde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5702E09C9B011E9&sms=40C86180686507FA&s=2243482B0D70F80A)
2024/04/09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開會時間:1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03時00分
會議地點:環境部407會議室(同步以視訊方式辦理meet.google.com/sep-viin-qai)
主持人:儲雯娣簡任技正
聯絡人:陳立中薦任技士02-23117722#2822
2024/04/09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
(1) 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信仰與現代法制議題,引導民間團體積極投入辦理相關議題討論活動,俾蒐集各界意見,凝聚各界共識,供本部研議相關政策及法制規範參考,特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研訂旨揭補助方案。
(2) 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大專校院及民間學術團體,受補助單位應於本(113)年7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本部同意補助之事項,補助範圍如下:
甲、 討論主題:由申請單位擇定下列任一個以上之主題,包括:
乙、
i. 宗教信仰與法治素養:鑑於宗教性侵、詐財事件時有所聞,顯示虔誠的宗教信仰若缺乏基本的法治素養,易成為犯罪的溫床,應如何改善,邀請各界集思廣益。
ii. 宗教行為與環境保育:「燒香」及「放生」等宗教行為,作為傳統民間信仰對於「孝道」及「行善」觀念之重要基礎,與現代環保、動保觀念多所牴觸,如何兼容並蓄,有待各界凝聚共識。
iii. 宗教多元公益發展:面對少子化、高齡化海嘯來襲,宗教團體如何回應社會需要,並配合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之長照2.0、友善生育、社會住宅等重大政策,期盼各界參與回應。
2024/03/29 發布單位:研究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