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修正「科技部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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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二、檢送修正後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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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二、檢送修正後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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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2年第二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112年9月1日(週五)起至9月26日(週二)止。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經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彙整送出,毋須備函,申請機構得依作業需求於線上系統自行設定提前截止時間。
(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2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2年12月1日(週五)。
二、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等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但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為之,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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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辦法」辦理。
二、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8月31日下午5時止(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構想書及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本署「112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
三、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其他消息」下載(https://www.epa.gov.tw/)或「同舟共濟─臺灣氣候變遷調適平臺」下載(https://adapt.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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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科會與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2019年簽署之合作瞭解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詳如附件申請須知)。二、本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合作研議計畫內容後,分別向國科會及法國CNRS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始得成立,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法方主持人需為CNRS下所屬實驗室內研究人員。三、本案聯絡人:(一)有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科國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683。(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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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2023年3月21日國科會與德國聯邦教育研究部(BMBF)簽署之科學及技術合作協議(STA)推動共同研究計畫。二、臺方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資格,每一計畫主持人對本項徵件案僅限研提1件計畫構想書。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4年5月1日開始,以1-3年期計畫為原則,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申請須知詳如附件,同步於國科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申請主持人分別依國科會及德方BMBF之規定辦理。四、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國處胡秀娟研究員,電話:(02)2737-7560、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682。工程處梁雁惠助理研究員(02)2737-7525(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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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經審查未獲補助者,國科會已陸續發函通知;審查意見請逕登入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於「申請案(計畫主持人)」資料列中點選欲查閱之計畫名稱,進入「專題計畫資料」畫面,即可瀏覽「已開放」之審查意見資料。二、11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得提出申覆之範圍為依國科會下列公告函申請且未獲補助原因為「未獲推薦」者:(一)111年10月27日科會綜字第1110066835號函(專題研究計畫)(二)111年10月31日科會綜字第1110067546號函(特約研究計畫)(三)111年10月31日科會綜字第1110067544號函(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僅「優秀年輕學者」類別)(四)111年11月2日科會文字第1110068492號函(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三、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評審申覆作業要點」及專題研究計畫申覆案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至申覆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四、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568、8010、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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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署112年度第三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三、
(一)、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二)、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三)、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2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四)、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
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 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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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家庭教育專業課程,並透過服務學習之策略,依據原住民族家庭教育之需求研發及執行原住民族預防性及支持性之家庭教育方案,暨提供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相關系所學生或原住民族學生職涯探索機會,提升其服務學習理念與行動,爰辦理本計畫。
二、 本計畫申請對象如下:
國內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系所或名稱內含家庭之系所。
國內大專校院之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及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
除上述對象外,各大專校院之家庭教育研究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或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等相關單位得結合上開系所共同研提計畫參與;申請團隊須出立合作學校(系所)用印之合作意向書(內文由各團隊視實際合作內容自行訂定)。
三、 本計畫期程暫定如下:
受理申請期間: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止。
公布計畫審查結果:112年10月底前。
辦理共識營:112年11月底前。
計畫執行期間(含成果發表會):自本部核定之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服務計畫須於113年9月15日前辦畢,並於同年9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本部預定於同年10月至11月間擇日辦理成果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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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公民科技社群透過數位科技工具打造解決方案,促進公眾參與,進而解決公共議題及提升公共服務品質,自2012年起逐漸發展形成獨特的生態系。
二、本部為進一步促進公民科技社群與公部門協作,並協助政府推動數位轉型,開辦「112年數位發展部公民科技試驗場域示範案」,預計錄取2組公民科技社群團隊,由本部全程協助團隊與地方政府合作,就人本交通、淨零碳排和衛生及社會福利等3項主題,建置數位服務並以開放原始碼方式,將成果擴散至全國。歡迎貴校師生踴躍參與。
三、檢附示範案公告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