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09年度第2期申請案自109年9月1日起至9月29日止受理申請
由 admin 在 發表
一、 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日期:自109年9月1日(週二)起至9月29日(週二)止,以申請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部時間為憑;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應於本部網站線上系統申請並繳交送出,並由申請機構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於線上系統彙送,無須備函。
(二)預定審查結果公告日期:109年11月30日(週一)。
(三)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須為109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部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無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二、 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國際大型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